醫生王精明自稱棄嬰之父 借職業之便販嬰超過50名

聯合新聞網 吳秀樺
來源:聯合報-07社會(1990/10/27)

未婚媽媽在早年在台灣社會不見得被接受,或者重男輕女、貧窮無力扶養或者無法扶養,讓不少嬰兒呱呱墜地之後,就成為棄兒;1969年小兒科醫師王精明當年開設三愛診所,發現門前有棄嬰便開始收養,並且在診所招牌上寫著棄嬰之父,還因收養而得過好人好事代表。

但數十年來王精明打著收養名號,暗地卻非法販賣嬰兒,主要是由於收養棄嬰需要龐大開銷,讓王精明不得不挺而走險販賣嬰兒。之後,發現有利可圖,讓他食髓知味一再犯案,而醫師的身分成為他取得嬰兒的利器,讓原本是善事一件蒙上陰影。

 【推薦閱讀】
 褚麗卿跨國販嬰事件 不可思議的真實事件! 連醫師也是共犯
 18歲少年被狂熱教主、母親激烈管教18天 最後不幸離世|日月明功案

事實上,對於王精明偽造出生證明與販賣棄嬰的情況在坊間早已傳得沸沸揚揚,1991年王精明第一次被踢爆賣嬰,遭判刑兩年後出獄,2006年又遭《壹周刊》揭發販嬰的行徑,成為台灣歷年來最大宗的販嬰案。

王精明夫婦設立棄嬰之家,假行善之名售行牟利之實,被控買賣50名嬰兒、偽造101張出生證明,雖然王精明在販售嬰兒前對收養者經過篩選,更有許多有錢的地方人士,因膝下無子為了延續香火,只能以買嬰一圓天倫夢,與一般販賣人口目的不同,但將無辜嬰兒視為物品交易牟利,嚴重危害社會善良風氣,日後恐有亂倫之虞,因此遭法院加重判刑,對夫婦兩人均判處12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

執照被廢 醫喊冤:我不是販嬰魔王

【2013-08-24/聯合報/A16版/社會】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自稱「棄嬰之父」的醫師王精明,販賣嬰兒遭判刑,醫師資格也被廢止,他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廢止醫師資格的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醫師懲戒委員會依醫師法處分有理,判決王敗訴。

王精明和妻子鐘素滿在台北市開弘安診所,一九九九年五月廿五日起,在診所以「棄嬰之家」為名,販賣嬰兒給久婚未孕或抱孫心切的夫妻,還作假出生證明書。法院日前依連續買賣兒童罪判王六年徒刑、併科罰金七十五萬元,判鐘婦八年徒刑、併科罰金一百五十萬元,全案定讞。

王精明指控,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片面決議註銷他的醫師執照,委員會從沒傳問一句話,僅以檢方起訴書為基礎,就武斷說他違反醫師法;他終生救護無辜棄嬰、孤兒的苦勞心血毀於一旦。

王精明告訴法官,他以棄嬰之家為家,廿四小時無休無眠照顧病兒、早產棄嬰和孤兒,四十多年來原本是社會敬重的「棄嬰之父」,卻被汙名為「販嬰魔王」。

王精明說早年台灣經濟落後,窮苦人家繳不起醫藥費、住院保證金,遺棄病兒在路邊、公園或公廁,有心人把孩子送到棄嬰之家;他因而聲名遠播,卅三年前獲選全國好人好事代表,蒙受總統蔣經國召見。(下略)

########test#########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