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有「帶」無「戴」、頭大者可不戴 首日強制戴安全帽上路狀況多!
是否該強制所有騎士要戴安全帽,早在1980年報紙上即已開始討論。歷經十幾年的倡導、勸說到強制立法,1997年6月1日開始強制執行騎士都需戴安全帽,剛開始或許是因為許多騎士還不習慣戴安全帽,但又擔心被取締,所以都「帶」了安全帽,但沒有「戴」在頭上,也有的騎士因為頭太大買不到適合的安全帽。
雖說新制的上路民眾一開始並不適應,也經歷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期,以結果來看,這樣的政策確實在短時間內大幅降低了交通事故重大傷亡率。
強制戴安全帽首日 有帶沒戴趣聞多娃娃四個月大沒戴安全帽 媽媽被開單 機車前加小座墊 載著孩子罰300元
1997-06-02/聯合報/03版/焦點
【地方新聞中心記者/連線報導】警方昨天起全面取締未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及乘客,發生許多趣聞,使警察哭笑不得。部分騎士有安全帽還是被取締,因為他們「帶」了安全帽,不是「戴」安全帽;更有未戴安全帽的騎士,看見前面有警察時,立即將機車熄火推著走,辯稱他們沒有「騎」機車。
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規劃在全縣數十處重要路口取締,有些騎士發現前面有警方臨檢,就臨時轉入小巷弄或是掉頭而走。新竹市則有人看到警察站崗,就下車推著機車走,警員問他為什麼不戴安全帽,騎士還反駁說,政府規定騎車要戴安全帽,他又沒騎,祇是推機車,為什麼還要戴呢?
由於許多機車騎士還不習慣戴安全帽,但又擔心被取締,因此都帶了安全帽,但並沒有戴在頭上,而將安全帽綁在後座或放在腳墊上、或拎在手上,遠遠看到警察,才匆匆停車戴上,好像是專門戴給警方看的。有不少人則來不及戴上就遇到警察,都被開單告發。
有些一人則戴著工程用的膠盔、打橄欖球用的頭盔,當做安全帽,但是都被警方取締或勸誡不得再使用,另外有些女騎士則是在剪、燙完頭髮後,寧願接受警方罰款,也不願戴安全帽,以免髮型走樣。
部分騎士遭警方人員取締時,不是辯稱不知情、不方便、不習慣、祇是去附近商店買個東西,或是正要去買安全帽外,就是抱怨警方找麻煩。經警方人員婉言相勸,表示這是提醒騎士自身安全的作法,但仍有部分騎士聽不進去。
昨天最引起爭議和抱怨的,則是兒童戴安全帽的問題。很多民眾向警方反映買不到兒童用的安全帽,台南市警察局長萬善培前天指示交通隊請示上級未得要領,因此昨天並未對乘坐機車未戴安全帽的幼童開單告發。
一名林姓婦人就打電話向台南市警局勤務指揮中心抱怨說,她的女兒才四個月大,上午騎機車載女兒外出,就被警察開了一張罰單。另外,她買不到兒童的合格安全帽,何況四個月的嬰兒,頭骨軟弱,戴重量不輕的安全帽,是否適當?而且兒童成長迅速,幾個月就需換一頂安全帽,所費不貲。
交通隊人員表示,在機車前方加裝小坐墊載小孩或背著嬰兒騎機車,都不合規定,必須處以三百元罰款,他們對林姓婦人的抱怨,愛莫能助。
騎機車不戴安全帽 開罰
大頭不戴帽 取締另一套
頭部外傷或特殊原因者 可拿證明彈性處理
1997-06-01/聯合報/06版/社會傳真
【記者彭慧明╱台北報導】頭特別大、頭部外傷不能戴安全帽,騎乘機車或被載到底該不該罰?交通部路政司昨天表示,如果真的有特殊原因不能戴安全帽,可以出示證明,各縣市政府交通局都會彈性認定,民眾不要太過緊張。
全台各地今天起取締不戴安全帽的機車駕駛人及附載者,違規者處以新台幣五百元罰鍰。由於道安委員會強調取締「沒有例外」,已有民眾昨天打電話到路政司及道安委員會,表示「真的買不到交通部說的特殊規格的帽子」,因此路政司昨天再度強調,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戴安全帽,會盡量以勸導為主,不會強硬舉發。路政司指出,例如部分民眾因為頭部外傷、或是頭部因病不能承受重物,這些都可以向交通警察出示醫師證明,交警應該不會強制取締。
路政司表示,目前國內的安全帽數量足夠機車駕駛人所需,不過對於頭太小或太大的民眾,中央標準局還沒有制定相關的安全帽國家標準。對於頭太小的小乘客,路政司建議,為了安全,最好還是不要搭乘機車;頭如果真的大到買不到安全帽,路政司表示,以台北市交通局為例,即已聲明頭圍大於一般標準的機車駕駛人可以不取締,各縣市政府應該也會彈性辦理。
【記者郭姿均/台北報導】意外事故占國人十大死因第三位,今天起,騎機車強制戴安全帽,醫界樂觀其成,因為國內頭部外傷事故,有六成為交通事故造成,其中,又以騎乘機車不戴安全帽為最。
台北醫學院外傷防治中心主任、萬芳醫院院長邱文達八年來,收集八萬多筆頭部外傷資料,建立國內頭部外傷流行病學研究。他表示,頭部外傷個案以廿至廿九歲為高峰,其次為十至十九歲及卅至卅九歲的年齡層,頭部外傷病患年齡層偏低。
台北市曾於民國八十三年二月至四月進行騎乘機車配戴安全帽的勸導活動,勸導期間戴安全帽比率,由勸導前百分之二十,上升至二月的百分之四十一、三月百分之五十六、四月更創近八成;同期由台北市廿二家醫院取得的資料也顯示,因機車引起頭部外傷的住院病患減少三成.手術病患減少百分之五十,死亡率、造成植物人及殘障病例亦減少。
邱文達說,台灣地區每年七千餘人喪生車禍,每天死亡廿餘人,遠超過每年凶殺四百至五百人及火災三百人死亡,他呼籲落實強制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騎乘機車戴安全帽及禁止酒醉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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