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港男在台殺女友 2018年潘曉穎命案成反送中的起點

聯合新聞網 吳秀樺
來源:聯合晚報-B7版(2018/03/14)

2018年春節期間一對香港情侶陳同佳與潘曉穎相偕來台旅遊,一同逛夜市後回到旅館,兩人發生口角爭執,陳男失手在台殺死女友後潛逃回港,隨後由於潘父母因聯絡不到女兒,而向台灣警方報案才知道女兒已被殺害,事件爆發後,台灣士林地檢署曾3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卻被港府以台港兩地相關引渡機制為由拒絕。

雖然台灣法院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令,陳嫌也表示願意到台灣接受審判,但卻因為司法管轄權與陳嫌要以何種方式赴台到案引發爭議,而香港保安局藉著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最後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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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情侶陳潘二人原本在同一間公司兼職,認識後一個月後便成戀人,兩人相偕到台灣旅行,卻在旅館內發生爭執,爭執期間潘曉穎告知陳同佳自己懷孕,陳同佳又發現潘曉穎與另一名男子的性愛影片,兩人便發生爭執,陳同佳失手勒死潘曉穎,並將屍體裝入行李箱後棄置於草叢,接著潛逃回香港。

陳同佳返港後,面對尋找愛女的潘父潘母顧左右而言他,但卻3度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潘父母因聯絡不到女兒,向台灣警方尋求協助報案才知道女兒已被殺害。陳同佳遭香港警方拘捕,隨後承認殺害潘女並且告之藏屍地點。

透過聯繫台灣警方依照陳同佳說明的地點找到死者屍體,法醫在相驗後證實潘生前確實有孕。陳同佳殺人事件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但是台灣和香港之間沒有司法互助與引渡協議,因而無司法協助安排引渡陳至台灣接受司法審判。

台灣曾向香港提出3次司法互助請求,但港府都不予理會,台灣與香港之間無法達成協議,導致偵辦陷入停擺。嫌犯陳同佳返回香港後,因盜領潘女銀行帳戶,觸犯洗黑錢罪等被判處2年半,並於2019年10月23日刑滿釋放。另外,港府卻藉此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最終爆發轟動全世界的「反送中」運動。

港男在台殺女友 家屬盼引渡台灣

【2019-02-13/聯合報/A7版/兩岸】

(香港特派員李春╱報導)港男在台灣殺害女友案,嫌犯未移交台灣。被害人家屬昨舉行記者會喊冤,港立法會議員要求港府修例,港保安局倡用個案形式安排。

港男陳同佳去年情人節期間,涉嫌在台灣殺害同行的香港女友潘曉穎,被害人屍首被裝入旅行箱運往草叢棄屍,遇害時已懷孕。陳同佳回港後涉盜用潘的信用卡被香港警方拘捕,控以盜竊及接贓罪。

被害人家屬和台灣警方都希望香港政府能遣送嫌犯陳同佳到台灣接受審判,但港台之間並無引渡協議,至今未能成事。(下略)

在台殺女友 港男判囚2年5月

【2019-04-30/聯合報/A11版/兩岸】

(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涉嫌於台灣殺死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早前承認四項洗黑錢罪,昨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監禁二年五個月。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預計陳同佳最快將於今年十月出獄;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修訂「逃犯條例」刻不容緩。

香港中通社報導,被告陳同佳2018年二月涉嫌在台灣殺死已懷孕的女友潘曉穎,並將藏有潘曉穎屍體的行李箱棄置於台北。被告返回香港後,因涉及處理屬於潘曉穎的財物,包括提款卡、手機及現金等,觸犯洗黑錢罪。香港警方於2018年三月將其拘捕,他自拘捕後已還押逾十三個月。

法官彭寶琴表示,陳同佳由死者身上偷取財物是嚴重罪行,決定較重量刑;考慮到其已認罪,刑期最終扣減至二年五個月。陳同佳在法庭表現平靜,其辯護律師未就是否上訴發表意見。(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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