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特殊飲食!謠傳吃「海豚肉」治療百病、補身

聯合新聞網 PH90
海巡署嘉義機動查緝隊昨天在嘉義縣東石鄉民黃耀宗住處查獲五百多公斤海豚肉。圖/聯合...

台灣以美食王國的名稱享譽國際,能看見五花八門的飲食,其中也有讓外國人害怕的獨特食物,例如:臭豆腐、豬血糕,不過要是來到地方,會看見更多不同的食物,例如流傳在民間習俗的「神仙肉」,其實就是海豚肉,傳說吃下海豚肉能夠治百病,因此受到部分人的喜愛。

食用海豚肉的習俗,傳說是起源自清朝時期,當時雲林的漁民捕撈不到漁獲,神仙因為憐憫人們,因而化身成海豚上岸,並供人們食用,人們為了感念海豚,因此把海豚肉稱為「神仙肉」,並認為神仙肉能夠治療百病、補身,成為不少人的心頭好。

來源:聯合報-04話題新聞(199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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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事實上,海豚肉其實對人體有害,根據日本調查,由於鯨魚、海豚這種大型的海生動物,會被含有重金屬汙染的小魚吃下肚,因而體內含有大量的汞,超出標準值的 10 倍。不只如此,早在 1990 年,海豚就被台灣官方列為保育類動物,買賣鯨豚肉產製品者,會被處以刑罰。吃了不只傷身,還可能傷財。

儘管如此,在台灣地方小吃店,仍然有不少業者會販賣海豚肉,他們會以特殊的暗號,像是「黑豬肉」、「海豬肉」寫在菜單上,普通民眾看到可能不明所以,不過對於熟客來說,就非常清楚,這是保育類動物海豚肉,不知情的民眾要多加注意,以免因此違法。

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販賣海豚肉 男子惹身腥

1991-07-18/聯合晚報/07版/社會

【記者曾伯加、楊貢金/板橋報導】29歲男子陳昆榮昨天下午在台北縣板橋市販賣海豚肉,板橋警方據報前往取締,今天上午將陳昆榮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台北縣政府農業局將查獲的廿多公斤海豚肉寄放在民間冷凍廠,擇期銷毀。

警方指出,台南市籍的陳昆榮在宜蘭縣購買大批海豚肉,昨天下午運到台北縣板僑市僑中二街和大觀路販售。

板橋分局警員據報前往取締,查獲廿多公斤的侮豚肉,並通知縣府農業局處理。

農業局官員指出,出售侮豚肉屬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萬元以下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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