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既晴(台灣犯罪小說家)
1949年5月29日(農曆5月2日)午9時,山東省警備部隊一等兵張金龍(33),駐守即墨縣境時,因貪圖縣民宋起姜之妻王愛美之姿色,頓生邪念,夥同2名士兵入侵宋宅,以刺刀將宋起姜殺害,強擄王愛美,迫她改著軍裝、喬裝士兵,隨軍上船撤離。船經基隆港,停泊數日,再轉往海南島榆林港後駐防。
其間,張金龍為免東窗事發,將王愛美改名為王秀英,冒充配偶。1950年春,隨軍入台,即脫離軍職務工,定居花蓮縣壽豐鄉,兩人依舊同住。然而,張金龍隨身攜帶尖刀,隨時監視王愛美的行動,使她心生畏懼,含淚忍辱。
1965年11月,王愛美認識了山東旅花同鄉會理事長鄭小隱,密告此事。後來,鄭小隱明查暗訪,得知宋起姜的弟弟宋起生現正於海軍服役,取得聯絡。宋起生證實,宋起姜之死乃千真萬確,但當時兵荒馬亂,無從追查,多年來,一直不知兇手何人。
開庭後,張金龍辯稱,他在1944年在一家工廠認識王愛美,1949年受她的母親所託,設法秘密帶她來台,以逃避戰禍,遂改名王秀英。17年來,兩人婚姻本安然度日,直到1965年間,他發現她與徐本藩私通,她才會故意設計誣陷。
1966年6月20日,花蓮地院判張金龍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本文由閱讀平台讀創故事作家:既晴創作。原文出自「讀創故事」【台灣現代犯罪事典】,未經同意,請勿轉載。◎【台灣現代犯罪事典】網羅了大量社會案件,試圖折射台灣社會實相、探究台灣精神暗面,建構專屬於台灣的犯罪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