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既晴(台灣犯罪小說家)
1984年11月15日晨5時,正是「一清專案」如火如荼之際,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二隊接獲線報,得知十大槍擊要犯林博文的藏身處,派出台中市、台中縣數十名警員來到台中市向上路二段二十巷準備進行圍捕,但才剛完成佈署,林博文察覺警方動靜,迅速躍出屋外,一面逃逸、一面朝警方開槍,警方也立刻回擊,使林博文在奔跑間中彈。
台中縣刑警隊長洪旭自後追擊林博文,林博文也朝洪旭開槍,兩人同時中彈。洪旭被擊中胸口,胸腔大量出血而殉職,林博文因身穿防彈背心,倒地後想掏出手榴彈,在拔出插銷前被其他警員制伏。
據了解,林博文21歲,是台中清泉崗美國駐軍的私生子。混血兒的外貌經常使他引人側目,也造就了他扭曲而暴戾的性格。他少年時代即加入台中當地黑幫的「十五神虎幫」,到19歲已是擄人勒贖、持槍公共危險罪等案件的通緝犯了。
經清查,林博文擁槍自重,極為火力強大,光是防彈衣他就有4件,另外還有長、短管散彈獵槍各1枝、左、右輪手槍共5把,手榴彈3顆,各式槍彈共數百發。林博文供稱,他的槍械是從另一名十大槍擊要犯「軍火販子」許金德購得的。
相反的,隊長洪旭卻是因為隊中防彈衣不夠,他讓給隊員穿,竟然中彈殉職。這也突顯了當時警方的火力已經遜於黑幫,而在子彈藥數量有限的困境下,也導致警察射擊訓練普遍不足,更缺乏因應突發槍戰的經驗。
本案移送軍法機關審理,至1985年3月,警備總部依連續殺人等罪嫌對林博文提起公訴, 軍事法庭在3月21日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於4月12日由台北憲兵隊執行槍決。在林博文出殯時,監察委員尤清、立法委員許榮淑、台北市議員林正杰贈送輓額,各寫「寧死不屈」、「英才早逝」、「天妒英才」等獻辭,警界爆發強烈不滿。
同時,此案也吸引了影劇界的興趣。1984年底,電影《洪隊長》僅花費25日拍成,記述洪旭的英勇事蹟,由劉家昌導演,石雋飾演洪旭、慕思成飾演林博文。1990年,又有電影《美國博仔》,以林博文的身世為主軸,柳松柏導演,德籍演員來熙飾演林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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