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資政、台灣獨立運動領袖彭明敏先生於2022年4月8日清晨5時55分離世。回顧1964年,彭明敏與學生發表堪稱「核彈級」的「台灣人自救運動宣言」,因而遭當局判刑,被迫流亡海外23年。一直到1992年因台灣解嚴,走向民主,才得以返台。
海外流亡23年 彭明敏昨返台
持中華民國護照 只購單程機票 民進黨動員二千人前往接機
1992-11-02/聯合報/01版/要聞
【記者程川康、彭威晶╱中正機場報導】因發表「台灣人自救運動宣言」而流亡海外的彭明敏昨天返國,民進黨主席許信良、前主席黃信介、秘書長江鵬堅等均親往中正機場接機;民進黨各立委侯選人也動員近二千民眾,到機場迎接彭明敏。彭明敏在結束廿三年流亡海外生涯踏上故鄉土地後,熱淚盈眶感慨表示,「今天,我終於回到自己的土地上」。
彭明敏昨天自香港搭乘國泰航空公司CX四一○班機,在中午十二時卅五分左右返抵中正機場。民進黨各地立委候選人共動員二千名群眾及二百餘輛宣傳車前往接機,未到中午,機場出境大廳掛滿五彩繽紛的布條,並擠滿迎接群眾;而當彭明敏步入大廳時,更因群眾湧向彭明敏,場面數度失控;場外的交通則因群眾群集,造成中正機場對外交通壅塞。
彭明敏原為台灣大學政治系主任,民國五十三年間因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共同發表「台灣人自救運動宣言」,以叛亂罪名被判刑八年,於羈押一年多後獲得特赦。彭明敏出獄後,於民國五十九年在友人協助下,循秘密管道逃至瑞典,後輾轉流亡至美國迄今。
李登輝總統前年曾邀彭明敏返國參加國是會議,惟彭明敏思考當時國內政情與其理念不合,加上他仍遭列名「黑名單」在要求政府解禁及道歉未果下,成為在野唯一拒絕參加國是會議的重量級人物。國是會議後,國內政情變化甚大,在野人士視為禁忌的動戡法令俱已廢止或重新修法;彭明敏遂萌生返國之意,並在昔日學生謝聰敏、魏廷朝,以及政務委員黃石城、民進黨前主席黃信介與美國萬通銀行總裁吳浬培等人經半年策畫,決定返國行動。
彭明敏昨天入境時所持旅行文件,並非外傳的美國護照,而是一本中華民國護照。
在整個入境通關流程中,均很順利、並未遭到任何為難;司法單位及航警人員也未派人至機場「談話」、了解當年「離境」時情形。而彭明敏本人由下飛機至辦理證照查驗、行李檢查,神情都極為愉快,臉上一直露出興奮笑容,並不時的與機場人員打招呼、交談。
彭明敏在機場指出,他本次返國只購買單程機票,有意定居國內,並非如外界傳言指他只將在台停留一至二周。他並強調,返國的感觸很多,可以說「一言難盡」,不過可以感受到台灣的變化很大,同時也有許多地方有待朝野人士共同努力。
委託律師 研究結束通緝返台的可行性
彭明敏 試探‘返台’路
1989-07-03/聯合晚報/02版/話題新聞
【記者鍾祖豪╱台北報導】通緝中的前FAPA會長彭明敏,今天正式委託民進黨籍的蔡文斌、湯金全、魏早炳3位律師,研究結束通緝及返台的可行性。彭明敏強調:「不撤銷通緝,不考慮返台。」
據了解,彭明敏是因為1964年11月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共同發布「台灣人自救運動宣言」而被捕判刑,1965年11月3日由總統下令特赦,後來逃離台灣,目前在美定居,長久以來一直被列入黑名單,無法返國。
律師團召集人蔡文斌表示,軍法當局在解嚴後,已將彭明敏的叛亂案移歸高等法院檢察處偵辦,而依據移送的事證,以今日的政治環境來看,不但構不成叛亂,反而會被認為太過保守。
蔡文斌指出,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人民有返鄉的基本人權,而政府不讓有犯罪嫌疑的人回國接受偵查審判,是放棄司法權,他要求政府重新檢討限制彭明敏返國的作法,讓彭明敏返國。
蔡文斌也轉述了彭明敏的3點聲明:
(1)政府如果有誠意,應主動不起訴並撤銷通緝,因為當年「台灣人自救運動宣言」內容,今天已被當局一一肯定。
(2)撤銷通緝是一回事,返台是另一回事,沒有撤銷通緝,不考慮返台。
(3)律師團研究撤銷通緝及返台,與青商會是否恢復第1屆10大傑出青年名銜,或是否邀請返台參加典禮,沒有任何關聯。
律師團今天下午將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說明此事。
彭明敏等三人
從事破壞活動 經逮捕偵查中
1964-10-24/聯合報/02版
【本報訊】警備總部發言人段春理少將廿三日下午發表談話稱,嫌犯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等三人,於九月間台北進行破壞活動,經治安機關在現場發現逮捕,並當場搜獲犯罪證據,現正依法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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