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熱愛的漫畫書 禁忌閱讀或是適當抒發?

聯合新聞網 報時光
小朋友翻閱漫畫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91/7/24 記者楊佳攝影)

漫畫書多年來深受大眾歡迎,書中的誇張線條和荒誕情節一直都相當吸引我們的目光。然而,漫畫書對尚未成熟的心智可能帶來一些潛在的影響,特別是價值判斷系統的形成。

其次,漫畫書在多數家長或老師心目中,仍是不被允許的讀物,學童偷偷摸摸的看,愈看愈有趣,只要有空,就一頭鑽進租書店,接受漫畫教育。觸目所及無非色情與暴力,長此以往人心難免萎靡,或訴諸理性之外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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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到處林立的租書店不是緊挨著學校,就是在住宅區附近,不必大店面,只要能容下幾張看書檯,十幾張板凳就粗具規模了。一般租書店大致總有三千冊漫畫書,「老夫子」、「小叮噹」算是比較流行而且正經的;以少男少女為主題的漫畫,就不時出現荒誕不經的奇情豔遇,和大膽但未必正確的性觀念。而在當時實際採訪時,一位國中三年級的女學生說,她很喜歡看書,由於班上的同學都向學校附近租書店去租漫畫書,她也受到影響,每次去租書的時候,老闆總向他推荐「熱門書」,帶回家看,才發現都是不堪入目的畫面。她相信,這類書刊對青少年心理多少會造成影響,包括她自己。

立委向行政院質詢暴力色情漫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91/8/2 吳景騰攝影)

儘管漫畫書有其吸引力,但它應該被視為學童成長過程中的過渡讀物。家長應該引導孩子選擇適合的漫畫書,並在適當的時候讓孩子走出漫畫書的階段。過度禁止漫畫書可能會使孩子的成長受阻並產生反效果。漫畫創作值得鼓勵,成為文化教育的正面力量,作為豐富多彩的文化消費品。漫畫在繁忙、緊張的社會中,可博莞爾、輕鬆一笑,是必須的文化消費品,又豈止是學童讀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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