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車站整型前 回憶拼命趕公車的時光

聯合新聞網 報時光
台北街景。圖/聯合報系資料照(1967/05/27 劉玉磬攝影)

早期公車運輸尚未民營化,臺北縣的公車無法申請駛入臺北市的路權,臺北市升格為院轄市後,行政區域擴大,人口增加,自1969年起局部開放民營業者經營,搭乘路線增加,發展多條跨越臺北縣市的運輸路線,成為市民倚賴的主要運輸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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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民營業者的票價不能隨意調整,因而造成司機員開快車、發生吃票情況嚴重、常態脫班不準點、以及不良的服務態度等種種惡性循環,加上各業者獨自發售的票證種類複雜、票價不一且無法通用,缺乏整體規劃的公車路線,個別區域服務上出現重疊或不足的現象。

因此當公車開放民營後,民眾出門搭乘公車,往往需要隨身準備多張不同公司公車月票,避免沒有趕上欲搭乘號次的公車,還有其他公車業者的車次可以補救。直到1977年起,開始實施聯營公車的政策後,中興、指南、台北、三重、首都客運等5家民營業者加入經營,行駛路線149條,行駛公車1984輛。民眾選擇等候的車班變多,再也不用像以前出門攜帶多張月票,車次行駛的時間也密集。

當年的法規不像現在這麼嚴謹,為了趕公車上學、上班,就算車輛已經離站仍然拼命追趕,就怕錯過這一班而遲到。那時人情味濃厚的社會,車上乘客不僅會提醒司機後面還有人要搭乘,請他等一下再關門開車,司機看到熟識的面孔也會刻意停留,好讓民眾趕上搭乘。

高玉樹在議會表示

公車再辦不好 考慮開放民營

1967-05-31/聯合報/02版/

【本報訊】台北市長高玉樹昨(卅)日在市議會表示:北市改制以後,可考慮把公車開放民營,來解決這個數年來無法解決的問題。

市議員尹毅及禹昨天質問高市長,最近市府批准台北縣某客運公司在台北市借道,開闢蘆洲至北門及由明志工專至圓環兩線,是否屬實?如果屬實,是否會有公營事業開放民營性質?批准之法律依據如何?

高市長答稱:三重客運公司在台北市借道行駛,是由省府批准,市政府只是表示同意而已。

他說:目前在台北市行駛的民營客運公司,有中興巴士從永和到士林,指南客運從三重到指南宮,台北客運從中和到木柵,三重客運申請借路,已是有例可循,市府只好同意。

高市長說,現在公車無法辦好,由民營客運來運送部份乘客,也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北市改制後,甚至可以把公車路線開放民營,以求根本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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